关于做好2017年项目立项未完成支出结转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年度立项项目资金结转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填报仅为常规预算项目资金(不包括个人项目立项、创收经费立项)。
2、填报项目必须附上经领导审批过的立项申请复印件。
3、请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在2018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表格(部门、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行政楼前楼203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121190858@qq.com。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一律不予以结转,造成2018年度没有预算支出的由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立项时需要用到2018年度预算的需在2018年度预算申报时申报,如忘记申报请联系财务处李芳春补报(附经领导审批过的立项申请复印件)。
附件:贺州学院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申请表
财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