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2日,在此期间停止办理各种业务,2018年1月15日起财务处开始办理新年度业务。
二、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及工作需要,2017年及以前年度下拨的常规预算指标原则上全部清零。
三、年终决算指标不予清零的范围如下:
1、各单位的创收经费;
2、科研教改经费;
3、已经办理立项、审计、招投标、供货等手续但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付款手续,暂时完成不了支出需要保留的指标,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财务处备案。
四、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清理从财务处领用的各种收费票据和其他票券(单),务必于12月25日前全部交回财务处核销。未全部交回核销的部门(二级学院)不得领用下年度收费票据。
五、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及时督促本部门(二级学院)人员和本人主管业务内的相关人员认真清理各类借款,严格按照《贺州学院暂付款暂行办法》执行。教职工有借款未报账的,应当在本年年终决算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从2018年1月起,原则上使用各单位2018年相应的预算经费指标。
六、严禁年终恶意突击花钱,否则由有关部门追究经办人、经费审批人相关责任。
七、各单位负责人应在年终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排查清理,检查本单位有无利用学校资源取得收入但未及时上缴财务部门的情况。未在本年年终决算前上缴学校财务部门的视同截留学校收入和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本通知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财务处
2017年12月8日